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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分阶段做好2020年度湖北省建筑装饰工程质量目标考核及推荐申报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12 18:51  点击下载
鄂建饰〔 2020 〕10号
各团体会员单位、企业会员单位:
        为了促进我省建筑装饰企业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我会决定开展2020年度湖北省建筑装饰工程质量目标考核及推荐申报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工作。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鉴于当前疫情形势,将采取先登记后复查的方式分阶段进行。
阶段一:登记备案
        请各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条件,填写“湖北省建筑装饰工程质量目标考核申报表”(附件一、附件二),并勾选是否申报国优,直接发至秘书处工作人员微信、QQ或邮箱:
        潘  莹 微信号:13476858179  QQ号:151931949
        蒋国星 微信号:18171236128  QQ号:502582575
        我会将收集的各单位申报表及时登记、备案、统计和汇总,并做好工程复查安排。
阶段二:工程复查
        为切实做好本年度我省建筑装饰工程质量目标考核及推荐申报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工作,对满足复查条件及疫情防控要求的工程项目,采取优先复查原则,分阶段合理安排项目复查,有序开展此项工作,请各申报单位积极配合。
        具体事项如下:
        一、2020年度湖北省建筑装饰工程质量目标考核及推荐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的工作程序、申报范围及评价方法,参照《湖北省优质建筑装饰工程评选办法》、《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评选办法》以及《关于印发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示范文本的通知》(鄂公管文[2020]5号)进行(详见我协会官网http://www.hbsjzzsxh.org.cn/index.html),考核结果及时公开,考核资料及时存档。
        通过本年度质量目标考核,达到湖北省建筑装饰工程优良等级的项目,颁发“湖北省优良建筑装饰工程”证书。在此基础上,优中选优,将符合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评选条件的项目,向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推荐申报“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
        各市、州建筑装饰协会(没有成立建筑装饰协会的地区由当地建筑业协会申报)按照要求安排好本地区的初评和推荐工作,将代表本地区质量先进水平的建筑装饰工程推荐上来。
        二、申报范围
       (一)所申报项目的竣工验收时间需在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之间。
       (二)申报湖北省建筑装饰工程质量目标考核工程规模要求:
        1、申报的公共建筑装饰工程,各市、州、直管市、林区(除武汉市外),装饰工程的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或装饰工程造价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不含设备)。武汉市的装饰工程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工程造价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不含设备)。
        2、 古建筑、保护性文物建筑(含近现代文物建筑)的修复性建筑装饰工程和纪念性建筑装饰工程,装饰工程的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
        3、 建筑幕墙工程的评选范围:各类建筑幕墙工程作为建筑装饰工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单独申报,包括构件式建筑幕墙、单元式建筑幕墙、点支式玻璃幕墙等,各市、州、直管市、林区(除武汉市外)要求建筑幕墙工程造价不低于300万元。武汉市的幕墙工程造价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三) 申报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的工程规模要求:
        1、申报的公共建筑装饰类工程(主承建奖和并列承建奖),施工合同金额或工程结算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不含设备购置和安装费用)且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且为申报单位自行施工,工程质量、环保要求达到国家标准。
申报的建筑幕墙类工程,施工合同金额或工程结算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不含设备购置和安装费用),且申报的建筑幕墙类工程面积(含采光顶)不低于15000平方米,金属屋面(含采光顶)不低于20000平方米,建筑幕墙和金属屋面(含采光顶)不低于20000平方米,且为申报单位自行施工,工程质量、环保要求达到国家标准。并同时满足下列规定:1)单体工程不得肢解申报,可以联合申报,承建规模大的一家为主承建单位,其余为参建单位;2)建筑幕墙面积大于立面外围护结构面积的60%。
        2、古建筑、保护性建筑的装饰工程建筑面积不低于1500平方米,且应为整体装饰装修。
        3、主承建及并列承建单位均需单独填写申报表,单独报送相应的申报资料。无主承建奖申报的工程不得单独申报并列承建奖。
        4、申报公共建筑装饰设计类“装饰奖”、建筑幕墙和金属屋面(含采光顶)的单位,单独填写申报表,报送相应的申报资料。无承建奖申报的工程不得单独申报设计奖。
       三、申报资料和要求
        各申报单位将符合条件的工程,按照建筑装饰类、建筑幕墙类分类报送申报资料。申报资料概不退还,请将原件自行留底,以备工程复查时查验。
        申报资料包括书面申报资料和电子文件两个部分,疫情期间书面资料可邮寄至我会秘书处。
        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由此引起的后果企业自行承担。
      (一)书面申报资料
        1、《湖北省建筑装饰工程质量目标考核申报表》一份,分为公共建筑装饰类、建筑幕墙类,用计算机A4幅面双面打印填写,单独成册,申报表中需粘贴一张二寸工程项目经理或设计师的彩色照片。 
        2、建筑幕墙企业申报的资料(包括申报表、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体系认证的证书、工程施工合同书、工程的结算书、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消防验收合格,幕墙四性试验报告、结构胶相溶性试验报告、锚固栓拉拔试验报告,有关节能合格的证明、建筑幕墙设计师的职称证书、身份证的复印件)
      (二)电子文件
       请将工程资料的电子文件分五个文件夹做成电子文档,提交 U盘。
(注:每项工程首先需单独建立一个总文件夹,文件名格式为:“xx公司名称-xx工程名称”;总文件夹打开后下设以下5个文件夹,文件名格式如下:1.“申报表-xx公司名称-xx工程名称”;2.“工程图集-xx公司名称-xx工程名称”,此文件夹下设工程简介及工程照片;3.“施工组织设计-xx公司名称-xx工程名称”;4.“竣工图-xx公司名称-xx工程名称” ;5.“PPT汇报文件-xx公司名称-xx工程名称”) 
      (1)申报表(电子版不需公章):
      (2)获奖工程图集需提交资料内容:  
        ①文字资料部分:
        工程名称:       承建单位:         承建范围:
        ②工程简介:申报项目的简介,80-150字。
        ③照片:4-8张备选的工程项目照片,如无实景照片的可提供工程效果图,照片或者效果图要能反映装修特色。照片本身要求清晰、光线明暗合适、色彩饱和、像素要求300万以上。申报建筑幕墙有金属屋面工程时要提供近期(三个月)的现场照片,内容包括:采光顶及金属屋面的局部俯拍照片、天沟、落水口、檐口、直立锁边板的搭接处照片、金属板可伸缩端的节点照片。
      (3)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幕墙计算书(word 文本);
      (4)竣工图纸;
      (5)工程PPT汇报文件:
        用于工程复查时受检单位向专家组介绍所申报项目。内容应包括:工程全貌、必备资料图片、申报范围工程竣工后的各主要功能部位,工程施工中的结构状况、卫生间防水、装配施工、管线敷设等过程隐蔽施工图片、工程主要施工方法及质量水平介绍,以及能反映和体现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措施等方面的创新点和推广点。
        四、检查要求
        1、专家组将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现行的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规程及相关标准,对申报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现场检查,并在工程现场核查下列工程资料原件,请提前准备(未按照要求提供资料的项目考核不予通过)。
      (1)必要文件:①施工合同;②施工许可证;③工程竣工验收单(须填写完整且签章齐全,竣工日期应在2018/01/01-2019/06/30之间);④消防验收合格证明;⑤室内环境检测合格报告;⑥工程结算书或证明工程规模的付款证明;
      (2)工程竣工图及设计变更修改文件;
      (3)施工组织设计;
      (4)重点技术交底;
      (5)隐蔽验收记录;
      (6)施工日志;
      (7)主要材料的质量合格证明及复试报告;
      (8)建筑幕墙工程还需提供图审合格报告、幕墙计算书(含节能计算书)、硅酮胶、玻璃、铝板等主材质保书、硅酮结构胶打胶记录、危大工程安全专项论证及幕墙超限设计论证、幕墙性能检测报告等内业资料。
        2、检查项目时,专家组将单独约谈甲方项目相关负责人,请各申报单位提前与甲方沟通,确保出席。
        此通知的未尽事宜由湖北省建筑装饰协会负责解释。
        联系人:成 诗 电话:027-87366981 13007139197
            潘 莹 电话:027-87366819 13476858179
 
附件一:《湖北省建筑装饰工程质量目标考核申报表(建筑装饰类)》;
附件二:《湖北省建筑装饰工程质量目标考核申报表(建筑幕墙类)》
附件三:《湖北省优质建筑装饰工程(装饰楚天杯)评选办法》;
附件四:《中国建建筑工程装饰奖评选办法》。
  
湖北省建筑装饰协会
2020年6月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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