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建筑装饰网

最新热点
最新热点
通知公告
行业动态
政策法规
业界专著
行家专访
建筑装饰类标准
公装标准
幕墙标准
住宅标准
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最新热点 >
关于印发《湖北省住建领域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楚天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04 09:53  点击下载
来源: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鄂建安办〔2020〕2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城)建局、城管委,武汉市房管局、园林局、水务局,宜昌市园林局,鄂州市水利和湖泊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各有关企业: 
        现将《湖北省住建领域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楚天行”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委会办公室
2020年5月28日
湖北省住建领域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楚天行”活动方案
        今年6月是第19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全省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根据《省安委办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楚天行”活动方案的通知》(鄂安办〔2020〕20号)的部署安排,厅安委会办公室紧扣“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活动主题,结合全省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实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楚天行”活动,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的有关工作安排,着眼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安全生产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整治工作,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过开展教育培训、隐患曝光、问题整改、经验推广、案例警示、监督举报、知识普及等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主要内容
        2020年全省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将于6月1日至30日在全省范围内统一开展,各地住建部门要以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各地开展活动宜以线上为主,线下为辅,不举办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
      (一)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地住建部门、各有关企业要安排理论专题学习,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通过各级住建部门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带头讲、一线人员互动讲相结合的方式,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走深走实。
        2.开展业内专家讲座和安全诊断活动。各地住建部门、各有关企业要紧紧围绕复工复产、疫情防控、隐患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防范和安全指导服务等内容,邀请省内不同行业的安全专家开展网络视频培训、远程在线辅导、疑难问题探讨诊断,辅导传授交流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增强安全意识,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3.设立“安全生产月”活动专栏。省厅、各市州要在网站开设“安全生产月”活动专栏,设立事故警示、监督举报、法规标准、企业盾牌等栏目,提供房屋建筑、市政设施建设和园林绿化施工、燃气安全事故及市政设施运营维护安全警示教育,发布现行建筑施工、燃气行业安全生产标准规范、法规文件信息,分享企业安全生产好的做法,供各企业和从业人员学习借鉴,积极营造安全生产良好氛围。
        4.开展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各地要以近年来发生的典型事故为素材,发放安全事故警示手册,制作宣传展板、视频或幻灯片,开展事故专题研讨会等方式,深入剖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警醒一线作业人员,不断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5.积极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是全国统一的安全宣传咨询日,各地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线上线下结合,积极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活动,充分利用各类新媒体平台、政务网站和客户端,举办在线访谈、知识问答,组织网络直播、网上展厅、安全体验等线上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应急管理部联合印发的《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重点围绕线上安全教育培训、专家指导服务、安全承诺等,扎实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五进”活动。
      (二)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1.全面启动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各地住建部门要进一步深化、细化本地实施方案,大力推动城市建设管理创新,不断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提升城市供水、供气、污水处理等行业的信息化监管水平。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加强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安全管理。严把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关,确保新、改、扩建建设工程消防安全。推进城市废弃物安全科学处置,加强渣土消纳场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处置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评估、隐患排查和安全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配合开展住宅消防安全整治活动,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充分利用宣传公告栏、电子显示屏(梯视)、微信公众号等广泛进行宣传,开展案例警示教育,有条件的要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业主、工作人员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理能力。
        2.扎实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根据省安委会《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省住建厅结合建筑行业实际制定了《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任务清单》,“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将正式发布。各地要按清单要求深入开展隐患排查、重点难点问题梳理研究,积极采取措施,解决一批影响行业安全发展的突出问题。
        3.推进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根据省安委会部署,省住建厅制定了《湖北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各地要尽快启动,集中开展全省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加强责任治理、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不断健全和完善城镇燃气防控体系,增强全省燃气领域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推动城镇燃气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三)举办“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
        1.举办“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省住建厅将在6月初联合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应急管理厅和武汉市城建局、城管委,在武汉市举办2020年全省建设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系列活动。各地可结合实际开展相应启动活动。
        2.举办科技大讲堂专题活动。省厅在湖北省建设科技大讲堂设立安全生产专题课,将结合上半年质量安全工作督查情况,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进行重点讲解,提高企业和员工安全防范能力。同时邀请业内专家讲解安全生产政策、技术、疫情防控等方面的知识; 组织开展“专家讲安全”网上课堂活动,邀请部分央企和省属龙头企业,分不同行业、专业领域录制培训网课,在科技大讲堂发布,供广大企业和从业人员分享。大力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湖北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学习宣贯。
        3.积极参加全省安全知识网络竞赛。组织全省住建领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央、省等有关安全生产重要文件,公共安全常识、防灾减灾知识等内容,积极参加全省安全知识网络竞赛,通过动员社会公众参与,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参与“安全生产月”浓厚氛围。
        4.举办体验式安全教育活动。各地可结合实际面向从业人员和普通市民,举办体验式安全教育开放日活动。让广大市民认识建筑工地复杂作业环境和众多安全风险,使其对建筑施工行业能够多一分理解和宽容,对建筑工人能够多一分尊重、认可和关爱。让广大群众掌握燃气使用相关的安全常识,提升安全用气意识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5.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各地要结合疫情防控、汛期防灾、危大工程等易发事故领域,分类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普及正确的事故处置方式和紧急避险注意事项。各企业要认真梳理本企业生产领域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开展应急处置演练活动,组织一线作业人员开展应急知识、自救互救、避险逃生等方面的技能培训。
      (四)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楚天行”活动
根据全省统一安排,“安全生产楚天行”与“安全生产月”同步启动,12月份结束。各地住建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重点开展以下活动:
        1.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主题宣传。各地住建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紧紧围绕《湖北省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湖北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排查整治阶段工作要求,曝光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宣传推广经验做法,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围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起步开局,协调当地主要媒体报道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进展成效,及时曝光重点行业领域、单位场所和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及时宣传推广落实责任链条、弥补短板弱项、创新管理举措、优化制度机制和加强重点工程安全等方面的经验做法。
        2.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各地住建部门要紧密结合《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中明确的工作任务,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对排查整治工作广泛宣传发动,持续深入推进,反映工作进展,及时报道成效。广泛发动企业员工,开展“安全生产啄木鸟”“企业风险扫描仪”“隐患排查显微镜”等活动,推动企业对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排查整治,从源头上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3.开展“网上安全生产楚天行”活动。各地住建部门要充分用好“12350”举报电话,开通微信短信等网络举报平台,发挥企业工会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作用,鼓励动员企业干部职工及家属、媒体、社会热心人士积极举报,经核查属实的,按规定给与奖励。要在网上广泛征集安全生产风险、非法违法行为的问题线索,针对问题集中的工地和企业,紧盯建筑工地危大工程管理和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有效发挥网络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压实各方主体责任。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住建部门要按照厅安委会办公室的统一安排,成立“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楚天行”活动组织机构,召开专题会议,认真部署动员,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
      (二)强化氛围营造。各地住建部门要创新活动方式方法,围绕活动主题,充分利用主流媒体、网站等多种途径加大宣传力度,吸引广大从业人员自觉加入到“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来,积极营造活动氛围,凝聚安全发展共识,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
      (三)务求取得实效。各地住建部门要加大相关活动的统筹力度,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做到与各方面业务工作和阶段性重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任务,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精心精准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活动有力有序开展。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地住建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的跟踪统计,掌握相关动态,认真做好有关活动文字、图片、影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重点活动开展情况,省厅将大力推广各地活动经验和特色做法。
        7月3日前,各地要将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总结、活动期间的视频、照片资料和《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楚天行”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该表格由省安委办制定,含县市区情况)报送省厅安委会办公室,我厅汇总统一上报省安委办。
        联系人:
        帅元新:027-68873800
        郭     陆: 027-67120972;电子邮箱:15030118@qq.com。
 
附件: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楚天行”活动情况统计表


 

  会员 | 咨询

027 8736 6819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