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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人员信息登记工作流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04 08:22  点击下载
鄂建办〔2017〕233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有关精神,进一步简政放权,全力打造湖北建筑业最优发展环境,经研究,省厅将于2017年7月5日起对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以下简称“一体化平台”)中施工企业和招标代理机构的人员信息登记工作流程进行调整。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部分资料。一体化平台调整后,企业登记人员信息时无需上传身份证和现场岗位人员任命书。
 
  二、取消原件审核。企业在一体化平台填报人员基本信息和上传相关附件资料时,须同时上传对该人员信息和附件资料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的承诺书(承诺书模板可在一体化平台上下载);各级建设主管部门不再审核相关原件,仅察看企业所填报信息和上传资料的完整性。
 
  三、取消复审环节。一体化平台调整后,人员信息登记工作流程中不再设置复审环节,由各级建设主管部门一次性确认无误后入库。
 
  四、企业在一体化平台中完成人员资料填写并上报后,无需到主管部门办理任何手续。收到企业网上申请的建设主管部门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察看企业上报信息,对于信息完整无误的应当即入库;对于信息不完整或存在明显错误的,应当一次性告之企业退回原因,以便企业及时修改。
 
  五、企业在投标时,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在已录入一体化平台的人员中选择项目现场管理人员;依据招投标管理机构的有关要求,提交所选择人员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供审核。
 
  六、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可检查项目现场管理人员的证件原件,如发现企业在一体化平台的登记信息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应及时上报省厅,省厅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列入企业不良行为向社会公布,企业将承担严重的失信后果。
 
  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建筑市场管理处反映,联系人:伍健,联系电话:027-87821153。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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