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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湖北省优质建筑装饰工程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01 14:41  点击下载
 
鄂建饰【2018】2号

各团体会员单位、各企业会员单位:
    根据省清理规范评比表彰工作的有关指示精神,我会的装饰楚天杯评选表彰工作仍坚持每两年评选一次并公布表彰。
现将2017—2018年度湖北省优质建筑装饰工程(装饰楚天杯)的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时间:从2018年3月12日开始至2018年5月11日。
    二、评选时间:从2018年5月14日开始至9月28日结束,在评审时间内我会根据企业上报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三、评选数量:全省优质建筑装饰工程数量按民政厅批复控制。各市、州要按照评选条件,积极组织企业申报,力争消灭空白点。
    四、各市、州建筑装饰协会(没有成立建筑装饰协会的地区由当地的建筑业协会申报、下同)要按照条件,从严审查,把好初审关,将代表省内先进水平的工程推荐上来。
    五、有关评选范围、申报资料的要求
    申报评审程序、评选条件原则上按《湖北省优质建筑装饰工程评选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
    1、湖北省优质建筑装饰工程由建筑装饰工程项目的承建单位 (施工单位)向工程所在地的市、州建筑装饰协会(建筑业协会)申报,再由各市、州建筑装饰协会(建筑业协会)初审后向省建筑装饰协会申报。
    2、评选范围:凡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国家建设部、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具有建筑装饰资质的本省、中央在鄂、外省进鄂的建筑装饰企业和建筑业企业所承建的各类建筑装饰工程。
    3、申报工程时间的界定:从2015年1月1日竣工至2017年 6月30日竣工验收的工程。
    4、申报的公共建筑装饰工程,其工程造价不低于300万元(其中武汉市必须达到400万元)人民币(以结算价为准,不含设备购置和安装费用)或者施工面积在2000平方米(其中武汉市4000平方米)以上的工程。
    5、申报的建筑幕墙工程,其工程造价不低于400万元(其中武汉市500万元)人民币(以结算价为准不含设备购置和安装费用)或者幕墙施工面积在3000平方米(其中武汉市5000平方米)以上的工程。并且要有建筑幕墙设计资质的企业进行设计,并且通过了设计审查的工程。
    6、同一工程划分为几个标段的,可由几个承建企业联合申报,承担工程量最大的企业作为主承建单位,其它为并列承建单位,同一工程并列承建单位最多不得超过2个,主承建单位与并列承建单位,同为一个名额,但分别予以颁发奖杯和证书。但同一建筑物的室内建筑装饰工程和建筑幕墙工程可单独申报,也可联合申报。
    六、几点要求:
    1、申报材料必须真实,不得弄虚作假,并且按《湖北省优质建筑装饰工程评选办法》的要求进行整理,做到统一规范。资料整理要求如下:
    (1)申报资料总目录。
    (2)《湖北省优质建筑装饰工程申报表》一式三份。A4幅面,双面打印。并单独装订成册。《湖北省优质建筑工程“创优”计划书》一份。
    (3)承建单位、并列承建单位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同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4)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书复印件一份(合同的主要部分),施工结算书复印件 一份,合同书和结算书的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5)工程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证书、工程备案书或备案表、消防验收的证明文件各一份,并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对于改、扩建的建筑装饰工程,可以提供竣工验收单,但必须有质监部门参与验收并签字盖章,如果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给装饰装修管理办公室进行质量监督的,则可以由装饰办签字盖章,新建工程则要求备案。
    (6)工程竣工图,以及相应的深化设计修改证明文件。图纸应为标准的2号图纸,折叠成A4幅面大小单独装订成册。封页标注申报工程名称、申报单位。申报时只提供电子竣工图,到现场复查时则按本条规定提供书面竣工图。
    (7)工程主体建筑的外貌、反映建筑装饰效果主要部位的七寸彩色照片8-12张。
    (8)工程项目经理的资质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项目经理应是该工程施工的直接负责人,与相应图纸和施工管理档案上的签字应一致。
    (9)用户对该工程的使用评价意见。
    (10)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质量合格证及测试检验报告。
    (11)室内环境的检测证书。
    (12)工程的电子照片(jpeg格式)12张以上。
    (13)工程隐蔽部位不仅要提供同意隐蔽的三方签字和隐蔽部位的验收结论,牵涉到结构施工的,还应提供节点大样及照片。
    (14)建筑幕墙工程的申报资料除满足上述要求外,还应将建筑幕墙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合格证明、结构胶的相容性和粘接性检测报告、隐蔽工程的性能检验记录、打胶记录、幕墙计算书、幕墙性能检测报告、安装质量评定表、幕墙工程出厂合格证等内业资料一并报送。
    (15)与申报工程施工有关的证明文件各材料统一为A4幅面大小,封面标注申报工程名称、类别、申报单位。
    (16)申报资料总目录(word)、申报表(word)、工程实物照片(jpeg)、竣工图(AUTOcad2006版本以上或天正建筑4.0版本以上)这几种资料,除要提供纸质材料外,还需要电子文档,可刻录成一张光盘。
    2、材料要按期送达,逾期不予受理。
    3、评审工作要严格按照评选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参加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的评选,无须参加湖北省优质建筑装饰工程的评选。
    七、湖北省优质建筑装饰工程的表彰活动安排在2018年底进行。
    八、此通知的未尽事宜由湖北省建筑装饰协会负责解释。
    联系人电话:潘望生    027-87366981  13396068552   
                            成  诗    027-87366981  13007139197
附件:湖北省优质建筑装饰工程申报表
湖北省建筑装饰协会
2018年03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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