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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工地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2 16:27  点击下载
来源: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厅字〔2020〕225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城)建局,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严防输入、严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切实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工地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科学精准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省厅组织编制了《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工地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工地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南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9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工地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南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严防输入、严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切实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工地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特制定本指南。
        一、提高站位,切实增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使命感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疫情防控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疫情仍在全球蔓延,国内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暴发疫情的风险仍然存在,夺取抗疫斗争全面胜利还需要付出持续努力。各地住建部门要高度重视,全力以赴、全系统动员、全员参与,把常态化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省厅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压紧压实各责任主体疫情防控责任。要慎终如始、再接再厉,全面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做好较长时间常态化疫情防控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
        二、强化担当,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责任
        各地住建部门要督促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建筑施工企业严格按照“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要求,持续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疫情一日不解除,防控一刻不放松。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对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持续做好项目施工现场疫情防控的组织、协调、处置工作,全面落实住建和卫生防疫部门的各项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管理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建立健全覆盖专业承包、劳务分包等单位的疫情防控体系,制定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并抓好落实。监理单位负责督促施工单位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落实落地。
        三、突出重点,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措施
        (一)严格施工现场封闭管理。所有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应实行封闭管理,每个施工现场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出入口,出入口使用期间必须由专职人员对所有进出人员进行体温测量。职工宿舍、生活区和办公场所应按规定设置,要与外界围挡隔离,不能围挡隔离的应设警戒并设专人看守,进行统一管理。受场地限制无法统一设置职工宿舍的,项目建筑施工企业应加强对驻外人员的日常管理。
        (二)严格排查进场人员情况。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务工人员,应采取手机扫码、红外测温、人脸识别等措施实行实名制登记管理。制定外来人员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对材料、设备进场运输车辆、相关人员的消毒和卫生防疫要求,对确需来工地的外来人员,应做好登记、消毒、测量体温和口罩发放佩戴等工作。
        (三)严格施工现场人员健康管理。项目建筑施工企业要建立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持续开展体温检测和健康监测,全面掌握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包括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管理人员,所有劳务人员的身体状况。对发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要求其不得带病作业,要立即进行隔离观察,按应急处置预案进行有效处置。
        (四)严格施工现场卫生消杀工作。项目工地建筑施工企业要建立日常消毒台账,每天至少两次对宿舍、食堂、浴室、厕所、休息室等重点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实行消毒和通风处理。生活区、办公区要做好日常卫生保洁,及时清扫卫生死角。未在施工现场纳入统一管理的职工宿舍,要建立寝室专人负责制,组织定期消毒和卫生清扫工作,定期报告人员流动和健康状况。
        (五)严格控制和减少人员聚集。办公区、宿舍区尽量减少人员聚集,提倡网上办公、视频电话会议,倡导利用广播、微信群等方式进行常态化疫情防控宣传和安全教育等,班前教育和交底应分散进行。要优化工序衔接,控制施工现场不同作业队伍人员的流动,减少聚集。适当增加班次和员工休息时间。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减少参加聚集性活动的人员数量。合理安排就餐,采取分时取餐、分散就餐、错峰用餐等措施。
        (六)加强健康宣传教育。项目建设单位要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知识宣传,积极倡导卫生、除陋习,摈弃乱扔、乱吐的不文明行为,推广健康的生活方式,增强身体抵抗力,提高职工的自我防护能力,养成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加强通风消毒、保持“一米线”、公筷制、咳嗽、打喷嚏注意遮挡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四、加强疫情监测,认真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局部应急处置
        (一)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各地住建部门和建筑施工企业要时刻绷紧常态化疫情防控这根弦,密切关注当地疫情情况,完善统筹协调、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应急响应、力量物资配备等机制。各企业各项目工地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五有”要求:有防护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防护物资设备、有医护力量支持、有留观室和转运安排。
        (二)加强联防联控。各地住建部门主动加强与卫健部门和疾控中心沟通协调,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和沟通联络机制,及时了解掌握各地疫情防控情况、实时掌握进入工地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制定应急处置快速反应联动方案,及时处置发热人员或疑似人员。项目建设单位要建立与疾控部门、项目所在地街道、社区、就近医疗机构等单位的疫情防控联动机制,对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实行联管联动。
        (三)精准有效处置。坚持早、小、严、实和分类处置原则,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四早”措施,对发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要立即进行隔离观察,尽快报告当地街道、社区和疾控部门,专人专车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一旦出现现场人员被确诊感染,应第一时间全面停工,按照防疫部门要求做好密接人员排查流调、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和环境全面消杀等工作。
        (四)强化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发现疫情立即报告,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要按照疫情防控风险等级标准,依据本地疫情形势,及时调整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各项配套工作方案,实施精准防控,确保不发生建设工地聚集性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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