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建筑装饰协会(建筑业协会装饰分会)、装饰办: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建筑装饰工程质量的持续提升,确保各项质量目标得到有效落实,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湖北省建筑装饰工程质量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鄂建饰〔2024〕2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2024年湖北省建筑装饰工程质量目标考核复查工作拟定于11月15日全面启动,现将复查工作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取消补充资料:企业应按复查要求准备好各项必要文件原件及过程资料,复查过程中专家组不接受任何补充资料及整改资料。
二、加强动态监督:复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地方协会将监督意见表(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我会秘书处邮箱hbsjzzsxh@163.com。
三、地方协会应提前做好迎检工作,确保复查组用车安全和饮食安全,住宿不得安排高档酒店,复查期间全程禁止饮酒,迎检现场不准备香烟、水果、鲜花。
四、原则上每个复查组只限一名地方协会工作人员配合迎检,并按要求佩戴统一制作的工作证。
五、复查组交通及住宿等相关事宜,由地方协会统一安排,复查组成员一律不允许乘坐高铁商务座、飞机头等舱或公务舱。
六、地方协会工作人员不得干涉专家组复查工作。
七、复查相关要求以本通知和本年文件为准。
湖北省建筑装饰协会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