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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湖北省建筑装饰行业企业主体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11 16:30

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我省建筑装饰行业高质量发展,完善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制度,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我省建筑装饰行业特点,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信用评价的相关要求,现开展2025年湖北省建筑装饰行业企业主体信用评价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关于企业信用评价申报的相关工作

1、根据湖北省建筑装饰协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部署,2025年行业信用评价工作将按《湖北省建筑装饰行业企业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鄂建饰【2025】41号)》(以下简称《办法》)执行见附件1)

2、信用评价资料采用网上申报及线下资料申报结合的办法。申报企业进入湖北省建筑装饰协会官网,选择信用建设模块进入湖北省建筑装饰信用建设平台登录后进行线上申报;线下资料要求纸质文件和U盘相结合。纸质文件提供盖章的申报表(见附件2、3)资料评审(见附件4、5),其他要求提供的资料均提供清晰的扫描件,分目录存入U盘,同时将申报表word电子文档一并存入U盘。线下资料应交由初审单位审核后,由该单位统一报送同时线下所有资料盖章后的电子版均需上传至申报平台

3、申报资料于11月30日前报送我会信用评价办公室,我会每年一次集中受理企业上报的初审资料。

4、根据国家信用体系建设要求,凡是有“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记录的企业或被国家及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列为严重失信的企业,无参评资格。

5、凡近三年有“全国法院被执行人”(http://zxgk.court.gov.cn/zhixing/)记录的或有国家及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公布失信行为记录的企业,根据信用修复的情况,在原评定等级基础上进行减分或降级处理。

6、凡行业内满足《办法》中规定的申报条件的企业,根据自愿参加的原则。申报企业必须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并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并给予公示。

7、本年度信用评价工作有关内容委托第三方负责(包括申报企业的资料审核、信用评估等),相关费用直接支付给第三方。

8、各地市州建筑装饰协会(分会)为申报信用评价企业的初审单位,初审工作是审查申报企业所提供资料的完整性,并认真填写《建筑装饰行业信用评价资料评审表》(见附件4、5),按规定时间统一报送本会信用评价办公室。

9、凡信用评价三年有效期满的企业,如需继续评价,则视同初次申报,按《办法》重新认定信用等级。

         二、关于信用评价年审的相关工作

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有效期三年,在有效期内每年需进行年审,在线上提交年审申请,并提交《湖北省建筑装饰行业信用评价年审申请表》及相关资料(见附件6)。协会信用评价办公室在收到企业年审资料后,安排专家组进行资料审查并撰写《年审意见书》,信用评价工作指导委员会对《年审意见书》调整等级审议出具最终结果并公示。

凡逾期未参加复评和年审的企业,将撤销信用评价等级。

         三、关于评价结果应用推广工作

评审结果经信用评价工作指导委员会最终审定后,在湖北省建筑装饰协会官网(www.hbsjzzsxh.org.cn)予以公示。

此通知的未尽事宜由湖北省建筑装饰协会负责解释。

联系人:戢庆兰  电话:027-87366819 13908635079

 

附件:(详见湖北省建筑装饰协会官网http://hbsjzzsxh.org.cn/index.php

1、湖北省建筑装饰行业企业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鄂建饰【2025】41号);

2、2025 年信用评价申报表-工程类;

3、2025 年信用评价申报表-材料类;

4、2025 年湖北省建筑装饰行业信用评价资料评审表- 工程类;

5、2025 年湖北省建筑装饰行业信用评价资料评审表- 材料类;

6、湖北省建筑装饰行业信用评价年审申请表;

7、湖北省建筑装饰企业信用评价申报系统操作手册。

 

湖北省建筑装饰协会

2025年11月11日

附件下载: